有一天我走在大街上,迎面来一个女的,“啪”一口痰吐在地上,毫不避人,把我吓了一跳。经过了03年的非典时期,她还是这么大摇大摆地随地吐痰,没有任何心理的负担,也没有对罚款的惧怕,让我非常的不平衡。非典时期在公共场所,人们连清清嗓子都不敢,怕被周围一干人看作洪水猛兽,而现在,公众眼光的压力似乎又不存在了,大家对不良卫生习惯的监督和警惕又从一度的密不透风变成疏可走马了。不说别人,但说我自己,虽然我对随地吐痰有着接近本能的厌恶,但我还是什么也没说,让她漏过去了。
为什么我没有抓住她,向她发表我的不满呢?这是我的局限性使然。我在大街上只是整体中的一个局部,是公众中的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所谓局限就是所处的局部地位之所限,也因为这个限制,她会说:关你何事?我也会自问:关我何事?
如果我要批评这个人侵害公共环境,侵害城市的卫生精神,我必然要以整体的名义开口。在怎样的情况下,我才能代表整体呢?比如,她把痰吐在我家门口了,我作为我家这个环境的整体负责人,我就不会放过她。(同样,如果在她自己家里,她作为自家环境的整体负责人,她也会管住自己不随地吐痰。)或者,我是这条街道的卫生负责人,或负有管理这个地区的行政责任,我就有一个代表整体的身份和权力,那么我也会管她。或者,在传染病流行的时候,我这个局部与她这个局部连成了一个整体——非典时期出现以邻为壑、相互提防的人际关系,恰恰是因为飞沫传染消灭了局部之间的空隙,使人与人被动靠近的结果。而当上述这些让我代表整体的条件不具备的时候,我虽然有着大局意识,我的局部地位却与之呈二元对立,于是我的行动就在自我矛盾中被制约、被压抑了。
因此我们也会看到这样的社会新闻:当深更半夜只有一个人路遇不平事时,这个人或许会责无旁贷见义勇为,大白天几百人围观流氓欺侮人,却无人出手相救,此时人人都把自己当成几百分之一了。在责任上,在权力上,在意见上,在品德上,大家都把自己当作无足轻重的一分子,几百个无足轻重的分子聚在一起,看起来力量可观,可是他们并没有真正地“相加”,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受到组织的约束,那么就不仅没能改变其意识上的局限性,反而使这种局限性在相互的观望中得到了放大,以至于在某个短暂的时间里,集体的冷漠、自私、短视、盲目、贪图小利和易受操纵,以其虚假的数量优势进一步压抑了每个人内在的完整人格,使他们很难从“几百分之一”的渺小定位里突围。
要通过组织的力量实现大局意识对局部偏见的控制,成本是很高的。因为后者以弥漫分散的“乌合之众”之状态,虽不可能成为对抗前者的实体,但是它会用阳奉阴违、怠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消极手段使前者的工作失效。集体的好习惯要在长期的环境熏陶中才能培养起来,单靠检查、罚款等组织措施一时见不了效,于是大自然的惩罚就接着来,一年是非典,另一年又来了禽流感。200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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